保姆與雇主發生糾紛怎么辦?保姆每個月能有固定休息時間嗎?雇主指派合同以外的服務,保姆能多要報酬嗎?商務部擬制定《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對上述問題一一作了回答。
涉及200多種服務項目
何為家庭服務?征求意見稿明確,所謂家庭服務,是指為滿足家庭生活需求,通過家庭服務機構由家庭服務員提供的有償服務;家庭服務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從事家庭服務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不包括政府部門、非政府組織設立的非營利目的的家庭服務組織。
目前,家庭服務業大致有20多個門類,200多種服務項目,涉及家務勞動、家庭護理、維修服務、物業管理、社區導購等各個方面。據商務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從事家庭服務行業的企業連鎖化步伐加快,不少企業經營門店已達到50家以上,呈現出跨區域連鎖化發展的良好態勢,規模較大的企業年營業額已達1000萬元以上。家庭服務業的發展,正體現著“領域逐步擴展,服務分工更加細化,服務企業日益規;钡奶攸c。
據了解,發達國家服務業人員比重一般在60%以上,而我國服務業從業人員比重僅約為30%。發展家庭服務業,提高服務業在產業結構中的比重,是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有效途徑。同時,發展家庭服務業也是增加就業的需要。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家庭服務業作為勞動密集型行業,一直是吸納就業尤其是安置城鎮下崗失業人員、農村富余勞動力等群體就業的重要領域。加快家庭服務業發展,有利于增加社會就業。
違規可處3萬元以下罰款
近年來,盡管家庭服務業取得較大發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行業組織化程度不高,從業人員素質不高,缺乏相應的業務管理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市場管理不規范、監督機制缺失,很多人覺得家庭服務業“亂象叢生”;供需信息不對稱,居民有需求找不到服務,企業有服務卻找不到市場。
針對這些問題,征求意見稿作出了相關規定。其中要求,家庭服務機構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有關證照,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家庭服務機構須建立家庭服務員工作檔案,接受并協調消費者和家庭服務員投訴,建立家庭服務員服務質量跟蹤管理制度。
家庭服務機構在家庭服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包括:以明顯低于成本價格或抬高價格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按服務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唆使家庭服務員哄抬價格或有意違約騙取服務費用;發布虛假廣告或隱瞞真實信息誤導消費者;利用家庭服務之便強行向消費者推銷商品等。
征求意見稿明確,家庭服務機構若違反規定,例如未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未按要求建立工作檔案、跟蹤管理制度,對消費者和服務員之間的投訴不予妥善處理等情況,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征求意見稿對家庭服務員的行為規范也進行了明確。其中,家庭服務員應當如實向家庭服務機構提供本人身份、學歷、健康、技能等材料,并向家庭服務機構提供真實有效的住址和聯系方式。家庭服務員在提供家庭服務過程中與消費者發生糾紛,應當及時向家庭服務機構反映,不得擅自離崗。
不得隨意增加合同以外的服務項目
對消費者具有的權利和義務,征求意見稿做出了明確規定。其中,消費者到家庭服務機構聘用家庭服務員時,應持有戶口簿或身份證及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登記表,交納有關費用。消費者或其家庭成員患有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重要疾病的,應當告知家庭服務機構和家庭服務員,并如實登記。
征求意見稿明確,消費者應當保障家庭服務員合法權益,尊重家庭服務員的人格和勞動,按約定提供食宿等條件,保證家庭服務員每天基本睡眠時間和每月必要休息時間,不得對家庭服務員有謾罵、毆打等侵權行為,不得拖欠和克扣家庭服務員工資,不得扣押家庭服務員身份、學歷、資格證明等證件原件。未經家庭服務員同意,消費者不得隨意增加合同以外的服務項目,如需增加須事先與家庭服務機構、家庭服務員協商,并適當增加服務報酬。
消費者對家庭服務員服務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及時向家庭服務機構反映。家庭服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家庭服務機構更換家庭服務員,包括不符合本辦法及國家規定的從業條件或者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的。
征求意見稿規定,消費者在合同期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經相關各方同意后,與家庭服務員到家庭服務機構辦理解除手續。家庭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費者可以解除家庭服務合同,包括:采用欺詐手段訂立合同,可能對消費者造成嚴重損害的;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內仍不履行的;違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